优志愿小编从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 严禁空挂学籍的通知 》(下称《通知》)现已下发,严禁空挂学籍等违规情况存在。
《通知》明确新疆普通高中各阶段、各地区的考生在转学中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不得转入新疆普通高中就读的具体情况。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学考部门会按照“先有学籍,后有考籍”的要求,严格学籍、考籍管理。
同时,新疆将建立学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弄虚作假、随意出具休学、转学证明、变更学籍档案信息、为学生建立假学籍及空挂学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或行政处分。
对“空挂学籍”查处不力、情节严重的地区,暂缓当地申报“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德育示范校”工作,追究具体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自治区将学籍管理情况作为各地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提醒:南疆四地州学生不能跨地区借读
在南疆四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审查高中期间由疆内其他地州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高中阶段转入南疆四地州的学生和高中在其他地州市就读的学生不享受南疆单列计划及相关招生优惠政策。具有南疆四地州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其跨地(州、市)区借读。
推荐阅读:
关注微信及APP,小编每天推送最新高考资讯、政策和大学信息、大学专业解读。
优志愿微信公众号:youzy_cn
扫描二维码可快速关注:
微信公众号 优志愿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