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该怎么填?优志愿小编带你了解
一、学校介绍
1、学校全称:
2、学校代码:10108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项目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田径 | 0-24 | 含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10米栏、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
健美操 | 0-6 |
三、报名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健美操项目报名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专项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6年3月18日前,登陆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本人到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考生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和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户籍专用章的证明);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
(3)等级证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查询考生本人运动等级证书结果页面的打印件;
(4)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
(5)高考信息:高考报名照片及14位高考报名号。
(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文件精神,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凡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审核不予通过。审核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
3、专项
专项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
4、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文化考试分两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专项
五、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100米 | 11.2 | 12.60 |
200米 | 22.9 | 26.30 |
400米 | 52 | 59.50 |
800米 | 2:00:00 | 2:19:00 |
1500米 | 4:05:00 | 5:00:00 |
3000米 | 10:25:00 | |
5000米 | 15:25:00 | |
100米栏 | 15.50 | |
110米栏 | 16.00 | |
400米栏 | 57.14 | 1:08:00 |
跳高 | 1.88米 | 1.60米 |
跳远 | 6.80米 | 5.40米 |
三级跳远 | 14.20米 | 11.50米 |
铅球 | 13.50米 | 13.00米 |
铁饼 | 42.00米 | 42米 |
标枪 | 55.00米 | 43米 |
备注:
1、铅球重量男子为7.26千克,女子为4千克;铁饼重量男子为2千克,女子为1千克;标枪重量男子为0.8千克,女子为0.6千克。
2、专项成绩以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专项现场
2、专项现场
3、专项
4、专项现场
5、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队伍建设情况,对体育专项
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专项
其他专项
其他专项
6、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七、监督制约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领导。
2、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考风考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营造一个遵纪守法的考试氛围。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配备一支廉洁公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队伍,加强政策、业务、纪律等的岗前
3、充分发挥纪检和巡考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监督。各项
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成绩及裁判员名单、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治考、依法管考,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纪律的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政编码:030006
招生网站:http://bkzs.sxu.edu.cn/
九、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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