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到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将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职业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辽宁特点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文件要求,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对象是符合我省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除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外,还有以下4种考试招生形式:1.单独招生;2.综合评价招生;3.对口升学考试招生;4.注册入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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