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复查高职招考成绩的同学们,记得在2月26日前申请!具体复查流程如下:
01、成绩复查程序
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月26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6年高职招考成绩复查申请表》。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所辖县(市、区)所有复查成绩申请后,填写《2015年高职招考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并于2月29日12时前报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02、复查结果反馈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03、其他有关事项
考生申请成绩复查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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