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7年在江苏省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
一、招生计划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2017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一)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
4、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业水平
6、高中阶段获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创新
7、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
(二)招生专业
我校选择八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招生专业及报名要求如下:
1、
2、
3、
4、
5、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认真核对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由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考生信息每次修改后都须完成以上步骤,请在提交信息时仔细检查。
(三)邮寄书面材料
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大小依次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原件;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符合条件第1、2、3、4、6、7条之一的考生,须提供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且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4、仅符合条件第5条的考生,须提供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且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汇总表、学业水平
5、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须达C等级及以上。
相关材料原件请扫描上传系统,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4月20日17:00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
四、资格审核
招生就业处会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
五、确认面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5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
六、面试
面试安排在2017年6月11日,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书或成绩表、学业水平
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配合教务处组织实施。参与面试工作专家人选及分组情况在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时,各组专家及考生均随机进入不同考场,面试题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每个面试组的五名专家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学校将对考生面试全程进行摄像、录音。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面试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2017年6月27日至7月2日须凭动态口令卡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志愿中填报我校。
报考我校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考生(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入选的考生,相应要求全国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可放宽至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以内;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入选的考生,相应要求全国一等奖),高考成绩可放宽至本一省控线下20分(含)以内;学业水平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
1.成绩计算方法说明。
(1)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绩为330分,因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3)学业水平
学业水平
(4)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个内容中,A等级折算为20分,B等级折算为15分,C等级折算为10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项目如有“突出表现”,根据具体内容赋分,分值由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专家组讨论确定,最高不超过40分。
(5)学校特色要求赋分。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
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第一,得10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5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25分;依次递减。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且排名第一,得4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2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10分,依次递减。
高中阶段获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创新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得40分。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且学业水平
特色要求赋分就高计算,不累计。
2.综合评价办法。
我校按照报名考生的五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
比如,某考生,高考成绩是330分,换算为百分制是68.75分,最终折算为34.38分;面试成绩80分,折算为16分;高中学业水平
3.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等,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
八、监督与处理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校
3、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3、网址:http://zs.njupt.edu.cn/
4、电子信箱: zsk@njupt.edu.cn
十、本简章由
模拟填志愿:分析历3-5年专业录取
加管理员微信youzy2017进高考志愿学习课堂微信群提问交流
2017全国高考交流QQ群号:
1群:148570497 2群:397880951 3群:230356067 4群:373338332 5群:51988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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