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7年填报志愿设置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
2016年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就读,又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对2016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专业志愿录取、但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公布本年度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提前批次本科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免费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免费
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提前批次专科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包括
所有艺术类、
除提前批次外,艺术、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本科批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自主招生类志愿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分A、B两段。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经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本科C段第一志愿。
单设本科批次
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征集志愿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的地方,造成档案未投出以至于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