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填报志愿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本规定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密码,将在高考外语科目考试(6月8日下午)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档或改录其他院校。
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方法: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2日9时-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每个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对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缺额院校和缺额计划征集考生志愿时,不仅公布缺额的院校,同时公布缺额的专业代码和剩余计划总数(如:某校缺额专业05、07,缺额人数共3名),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让考生作出更具针对性的选择。2017年各批次志愿具体设置及填报办法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另行发布。
志愿录取
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录取批次
一、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共设6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军事、武警、公安、司法、航海类、小语种、特殊定向等专业,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军事类(含武警)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非军事类院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2.国家专项本科。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需政审面试的高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其他高校,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苏区专项、地方专项。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设1个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志愿,取得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模拟投档期间,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含原三本批次院校),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A段):
1)设8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8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职(专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专业),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本批次设置2组志愿栏:
1)直招士官: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高职院校、专科院校以及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专业,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专业志愿均设置6个。
二、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4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指经同意列入本批次的外省高校(主要为公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部分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该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实行梯度志愿的艺术类本科院校:设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认可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且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本科院校: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苏区专项1个志愿(在美术与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出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第二批本科:
1)艺术二本A段: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每个专业组设置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二本B段:指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设置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2个征集梯度志愿。
3.提前批高职(专科):省内外部分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设置为1个一志愿,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4.高职(专科):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外的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每个专业组设置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3个批次)
1.第一批本科: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14所体育类院校和江西师范大学。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第二批本科:
1)体育二本A段: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不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体育二本B段:指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即省内外院校体育高职(专科)专业。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四、“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1.文理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6个平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A段)。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B段)。征集志愿时设2个征集梯度志愿。“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与艺术类二本B段同时录取。
2)高职(专科)批次,设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时录取,志愿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1个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设1个一志愿和1个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五、投档次序
1.提前批本科,先投空军招飞、公安定向,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第一志愿(先投提前艺术类梯度志愿,再投文理)。待提前艺术类梯度志愿录取完成后投提前批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出后立即投出艺术类苏区专项志愿。
国家专项本科,先投须面试高校一志愿,不等下载立即投须面试高校二志愿;不等下载立即投出其他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批本科,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自主招生(含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高校专项等)投档(列入二本批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二本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和录取。
2.同批次内不同志愿栏院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征集投档,先投艺术类征集梯度一志愿,再投文理一本征集志愿,待以上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投艺术类征集平行志愿;二本B段艺术类、三校生本科艺术类征集志愿先投征集梯度一志愿,待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再投二志愿)。
3.同批次内涉及艺术、体育、文理多个科类的,按艺术、体育、文理顺序投档。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顺序投档;艺术类二本B段省内院校录取时,各专业组的投档顺序按照前述顺序进行。
4.定向或预科在相应批次统招后投档;征集志愿投档时,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5.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与梯度志愿)一律无效。
6.降分投档
原报志愿投档时不得低于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投档时,线上生源不足的院校,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投满为止。
艺术、体育类专业、文化均不降分。
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也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其中第二批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文史、理工类中的提前批本科的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审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的直招士官、高职(专科)批次,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提前本科的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第二批本科A段、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文、理科排序方法:
(1)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不含提前批艺术类):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调档比例(招生计划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及平行志愿排序方法分别按照《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7〕8号)、《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7〕5号)执行。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院校未完成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梯度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一志愿、二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三校生”类考生录取
“三校生”考生录取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本科批次与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艺术类与普通类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文理类、体育类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三校生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所有高校(含高职院校),一律不得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其它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为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省内高职(专科)和民办本科院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并加盖省高招委录取专用章,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省属各高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严禁未录先发、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20日左右结束。各省属高校应尽早安排新生报到入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要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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