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2017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
一、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本人在下列29个县(市、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业户口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业户口户籍: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嵊泗县、岱山县、洞头县。
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与审核办法
1。考生根据有关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交的考生名单,汇总并分发至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
3。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按规定条件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市级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4。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示后,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高校。有关高校根据本校有关规定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在考核完成后及时公布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
5。填报志愿、录取等工作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与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相同。
三、地方专项计划报考与审核办法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由我省部分地方属高校承担,具体计划与统一高考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时间相同。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上述29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2。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关要求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农村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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