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 [2015] 9号)中的我区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规定,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农村户籍,考生须具有我区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农村户籍和我区高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区当年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条件(不含限报)、且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审核合格,方具备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无效。
二、填报分数条件
我区地方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19分、理科439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区地方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三、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地方专项计划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3日16:00时至7月24日10:00时止。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本次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下载《宁夏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及一本预科志愿征集表》(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www.nxks.nx.edu.cn填报本次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四、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五、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在地方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尚有缺额的地方专项计划院校进行投档。
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本科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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