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8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无线网络优化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等专业学制为2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对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要求,招收对象为:
(1)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
(2)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资格筛选审核由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组织实施,省招办负责提供此类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报名信息。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三、招生范围
河南省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8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2800人,达全年计划60%以上。招生专业安排如附表。
正式录取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考试人数、各专业教学容量适当调整录取计划。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电子商务、会计、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3300元/年•生,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5600元/年•生,其它专业36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八人间500元/年•生、六人间650元/年•生、四人间960元/年•生)。
六、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符合单独招生条件(详见第二条招生对象有关规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上网上报名并填报院校志愿、专业(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
(河南省教育厅报名网址:http://pzwb.heao.gov.cn)
考生还需同时在我院网站上进行报名,填报专业志愿,也可以直接到校现场报名、填报专业志愿。
(我院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xvtc.edu.cn)
现场报名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2、报名时间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即日起可登陆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填报。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结束之时止。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结束之时止(每天9:00至16:30)。
(二)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中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在我院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可按顺序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三)免收报名考务费。
七、体检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只招收男生,且考生体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八、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能力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采用同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其中语文70分、数学50分、英语30分)。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能力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1、考试方式:现场测试,从13:30开始。
2、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2018年4月1日(星期日)
时 间 |
考核内容 |
|
4月1日 |
09:0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
13:30-15:00 |
职业能力 |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按照我院财务相关规定,外地市带队教师报销公共交通车票、考生在9月份新生报到后报销单独招生考试的公共交通车票,考试期间我院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九、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委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政府外侨办 河南省移民办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5〕38号)规定的项目执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
具有多项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项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二)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省招办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布的审核内容为准。
十、免试
(一)根据省招办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均在C级以上的,可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文化课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
(二)凡取得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或应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可根据省招办提供的考生资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能力测试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
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可根据其提供的证书及文件资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加分或职业能力测试免试。
(三)文化课与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不能同时免考。
(四)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院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录取,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4月1日前考生需将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及《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我院,统一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学生处进行资格确认和审批。
十一、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
(三)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分别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即日起至3月23日 |
考生登录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到学校进行报名、填报专业志愿。 |
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 |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
3月30至3月31日 |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确定免考考生名单。 |
4月1日 |
文化课、职业能力考试。 |
4月6日 |
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公示五天以上) |
规定时间内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上报结束后 |
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pzwb.heao.gov.cn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xxvtc.edu.cn/
十三、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监督电话:0373-3720023
十四、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至开学时招生人数仍不符合我院规定开班条件的,我院取消此专业,将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十六、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七、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 编:453006
电 话:0373—3720999 3720888
网 址:http://www.xxvtc.edu.cn(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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