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 35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 见》(教学〔2014〕18 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 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 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 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 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 2018 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着力选拔 适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 2018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学习潜力,综合素质高,全面发 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具体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1。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4 月 20 日—5 月 15 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 http://bm.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综合评价 录取”招生类型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完整提交个人信息,下载并 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 传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报名材料。
2.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需考生提供。
3.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5 月 24 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是否通过初审。
4.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 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以上海市教育 考试院规定为准)。
5.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按学校各专业组招生计划的 1:1.5 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面试)。考生可 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面试资格。
6.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逻辑推理、表达理解能 力、创新思维、综合素质等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面试 的重要参考。面试满分 300 分。未经面试,不得录取。面试时间、地 点将在“报名系统”中另行公布。
7.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 专业志愿确定预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比较高考成绩;高考成绩 相同,专业组 1、专业组 2 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专业组 3 依 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高考成绩×600÷660 + 面试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成绩
(2)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如下:
涵盖 10 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每门科目成绩折算:合格=10 分;无成绩或不合格=0 分。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科成绩
(3)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 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 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 考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四、监督约束机制
1.
2.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录 取改革试点工作。
3.面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五、其他须知
1.对在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 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 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 形式的承诺。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
附件 1:
附件 2: 钱伟长学院简介
钱伟长学院是 17 所“国家试点学院”之一, 以
作为“国家试点学院”与
学院着力建立国际水平的师资队伍。在聘请全外教进行小班化英 语语言强化教学和大力引进国际名师为学生开设全
学院实行学术导师制。每位学生均可选择学院聘请的校内外优秀 教授作为自己的学业导师,全方位进行个性化人才培养。学院实行住 宿书院制管理模式,借助励志导师引导,加强课外环节,强
附件 3: 类内所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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