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简称体艺类)考试招生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维护公平公正的体艺类招生秩序
普通高校体艺类专业招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体育、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高考招生秩序、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对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
二、深化招生改革,大力完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推进体艺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018年我省对体艺类专业考试招生进行了多项改革,一是提前划定艺术
三、强化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体艺类招生“阳光工程”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体艺类专业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体艺类专业招生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校考实施办法,公开各高校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及时发布专业合格线等考生须知、应知的信息。分阶段、及时客观地公布和发布体艺类专业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专业考试和录取结束后,要通过各省、各高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省级统考、校考合格考生、录取结果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公开体艺类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举报方式,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更好地为考生提供招生信息服务。
四、依法治考治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招生氛围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对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艺类考试招生制度,并确保规范落实。严肃纪律,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30项招生工作禁令。对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