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检结果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要高度重视高考体检工作。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务必要提前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章程,清楚了解招生专业是否有身体条件要求。有些高校因专业培养需要会对一些专业提出身体条件要求(如:身高、视力等),考生如果填报了身体条件不符合的专业,可能会无法被该专业录取。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
为了让考生及时了解高考体检结果,省考试院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和官方微信(下方“信息查询”菜单)提供了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表查询功能,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对照招生院校的身体条件要求,准确填报高考志愿。
看看自己的身体条件能填报哪些院校或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节选)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院校、军队院校的体检要求按照公安、军校相关体检要求执行。(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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