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我省有关“三侨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申报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加分资格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办于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公示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三侨生”和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0号),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gd.edu.cn)予以公示。现经广州市、东莞市和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核查后上报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汇总核准确认后报送我办,予以补充公示3位具有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2位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附件1至2)。请务必于6月25前,在市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有关中学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同时,我办从6月15日起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gd.edu.cn)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18年年底,联系电话:020-89338633。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所在地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和我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1.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2.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补充公示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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