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正式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经报送单位推荐、专家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5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10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50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
坚持育人导向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型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层面的不同,划分为三种类型,即试点省(区、市)、试点高校、试点院(系)三类。
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试点省(区、市)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浙江省 湖北省
二、试点高校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重庆大学
三、试点院(系)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汉语教育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
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上海大学钱伟长学院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士官学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动物医学院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学部
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农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
广西医科大学全科医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贵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建立规范、落实责任,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切实提高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