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文强化本科教育管理,其中对毕业论文(设计)不再只看结果,而是要求加强过程监管,强化质量监控。
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就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出了十八条实施意见。其中,要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监管,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强化质量监控。
《意见》更加强化了对本科教育实践的重要性。要求完善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特别是工学、农学、医学和师范类专业要切实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比例。加强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给予合理发展晋升空间。积极运用实习实践信息化平台,加强大学生毕业实习质量过程监控管理,明确教师实习指导的职责要求,完善实习考核机制,要求对每个专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进行实习状况汇报答辩,了解实习效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监管,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强化质量监控。
《意见》要求高校实行多形式学习成绩的考核,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健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增加课堂问答、平常测试、作业测评等评价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规范平时成绩评定依据,不得简单以到课情况等作为平时成绩给分。
《意见》要求健全学业预警和退学制度。建立课后学业辅导和答疑制度。对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应提醒并指导其及时转换至适合自己的专业继续学习。对在本科专业学习有困难的允许转为专科。对在本校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争取开展试点,允许其转入低于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同段投档分数线的学校或成人教育学院继续完成学业。积极推进学分制管理,鼓励学生以多种方式获得学分。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业管理,建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与评优评奖、学位授予相挂钩制度,探索建立荣誉学位制度。
同时,《意见》对教授给本科生授课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要推动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走上本科教学一线,让更多优秀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倡导知名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实施教授全员给本科生授课制度,并切实做到本人授课、课时数量、课程质量三落实。除特殊情况外,如发现有其他教师顶替上课等情况的,将在相关评优评先时取消评审资格。学校要把给本科生授课情况作为教师评聘副教授、教授的基本条件。连续两年不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副教授,无特殊理由的,其职称应转聘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