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及志愿填报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
1.本科提前批。包括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含军事、公安、航海类高校及专业,招收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的师范类专业,山东省属高校招收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及专业,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招收飞行学员的飞行技术本科专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其他提前批高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高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自主招生批。包括教育部实施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及专业。
3.本科普通批。除本科提前批之外的其他夏季高考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其中艺术类又分为统考批(实行平行志愿)和校考批(不实行平行志愿)。
4.专科(高职)提前批。包括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直招士官生招生高校及专业;飞行技术专科专业。
5.专科(高职)普通批。包括高职院校专项计划;除专科(高职)提前批之外的其他夏季高考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
(二)志愿填报。
2019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普通文史、理工类和体育类的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普通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类的本科统考批和专科(高职)批(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校根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考生应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具备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如不具备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报名时自己设定的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帮助。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中学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引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
各批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考生应及时登录http://www.sdzk.cn查询。
网上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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