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六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2.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自划线阶段、统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三个阶段。
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阶段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A、B、C、D、E、F、G、H、I共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A、B、C、D、E、F、G、H、I共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A、B、C、D、E、F、G、H、I共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征询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共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提前本科批次实行顺序志愿,其中招收飞行员院校志愿单独设置,仅限军队招飞定选合格和民航招飞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航海类院校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其他院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分为一类专业和二类专业,一类专业原则上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上述两类专业又分为非指挥类和指挥类,非指挥类专业和指挥类专业在体检标准、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公安类院校,因需要提前进行体检、政审,须与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共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2019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4)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前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已参加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单独填报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志愿前的“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该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普通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Q、R、S、T共2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平行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6)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统考阶段和校考阶段。艺术类高职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A、B、C、D、E、F、G、H、I共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高职校考阶段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A、B、C共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7)普通高职(专科)批次设置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录取顺序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六个录取批次依次进行。
1.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阶段的录取,再进行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第一顺序志愿的录取,之后进行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第二顺序志愿的录取,最后进行艺术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的录取。
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
2.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提前本科批次与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的录取,再进行其他院校的录取(其中,航海类院校先进行第一志愿的录取,再进行第二志愿的录取)。
3.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安排
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与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依次进行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
4.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安排
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录取,再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A阶段征询志愿的录取。A阶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阶段的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时,先进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安排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艺术类高职统考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艺术类高职校考阶段第一顺序志愿的录取,最后进行校考阶段第二顺序志愿的录取。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与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依次实施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安排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符合分数范围的考生,如未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次院校的录取(不得兼报的除外)。
投档方式
1.顺序志愿投档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即在同一个录取批次中设置的两个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有先后顺序。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依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2.平行志愿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依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
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照顾)相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分文理、按规定顺序科目的分数将同分考生进行排序(文史类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同分考生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外语”),然后按照同分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即若干名同分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计算机投档系统先检索其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
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只能参加后续院校志愿的录取;如院校因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尚有余缺计划的,也不再接收同一志愿其他考生的第二次补充投档。如考生因平行院校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只能参加后续院校志愿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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