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艺生活,根据学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艺术特长突出,文化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满足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艺术特长条件和文化成绩条件者方可报名。
考生须有较强的演奏技巧和视奏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项目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
2.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
3.中学阶段具备一年及以上乐团经历(须出具学校或乐团证明)。
4.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统一
二、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 招生项目 | 公示人数 | 备注 |
西洋器乐类 (公示人数18人) | 大提琴 | 2 | 包含民族器乐类大提琴,录取进校后统一管理 |
长笛 | 4 | 必须兼短笛 | |
双簧管 | 2 | ||
单簧管 | 2 | ||
圆号 | 2 | ||
小号 | 4 | ||
长号 | 2 | ||
民族器乐类 (公示人数10人) | 竹笛 | 2 | |
二胡 | 2 | ||
扬琴 | 2 | ||
笙 | 2 | ||
排鼓 | 2 | 录取进校后需要兼顾西洋打击乐 | |
合 计 | 28 |
注:未公布的项目不招生
三、网上报名
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4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选择高水平艺术团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系统。同时将个人
1.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送内容及要求:
(1)考生完成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后,下载打印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
(3)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参加市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奖证书、中学阶段乐团经历、艺术特长生资格
(4)高中以来期末考试成绩原始成绩单(含年级人数和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学校公章。
上传的照片(或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
(1)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
(2)个人
①邮件名称和视频名称命名为“招生项目+姓名+身份证号”,例如“大提琴张三”。
②视频格式限定MP4、AVI,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③视频为白色背景,使用一个单机固定机位,应从考生正面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
④视频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和美化视频。长笛项目须同时展示短笛。
⑤视频中只能出现考生一人形象,视频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和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也不得出现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
⑥考生
四、资格初审
1.初审与公示
我校成立专家组,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本人
2.网上确认
获得现场
3.网上缴费
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2020年3月2日前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支付考试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
4.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20年3月7日下午15:00—17:00。
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申请材料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拒不签订承诺书、申请材料原件不属实或未携带原件者,视为放弃现场
五、现场
1.
时间:2020年3月8日
地点:
2.
站点 | 分值 | |
专业能力 | 自备曲目一首(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长笛项目须同时展示短笛。 | 50 |
专业基础 | 视奏(排鼓使用小鼓视奏 | 30 |
综合素养 | 主要考查考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精神、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形象气质和心理健康等 | 20 |
3.
(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2)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
(3)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站点拉帘
(4)
4.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1)
(2)根据招生计划,各招生项目
(3)如个别招生项目
(4)同分者以专业能力站点
(5)
六、录取办法
1.录取细则
(1)录取时根据公示顺序进行,录取人数不超过14人。
(2)合格考生可按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予以录取。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北京市、山东省、天津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含),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含),且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按照《
2.志愿填报
3.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公布招生专业(见附表),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商学院专业只能填报一个。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如报考某一专业志愿的人数超过3人(以高考文化成绩回执申请人数为准),则根据公示顺序择优确定专业。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高水平艺术团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七、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
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
2.我校录取的
八、其它事项
1.每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项
2.乐器、道具等
3.考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九、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十、联系方式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校团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邮编:410083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校艺术团咨询电话:0731-88876338,88876361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30637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
附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科类 | 所属学院 |
1 | 020401 | 文理兼招 | 商学院 | |
2 | 020301K | 文理兼招 | ||
3 | 120102 | 理工类 | ||
4 | 120201K | 文理兼招 | ||
5 | 120203K | 文理兼招 | ||
6 | 120402 | 文理兼招 | 公共 | |
7 | 030301 | 文理兼招 | ||
8 | 030101K | 文理兼招 | ||
9 | 050101 | 文理兼招 | ||
10 | 050307T | 文理兼招 | ||
11 | 050201 | 文理兼招 | 外国语学院 | |
12 | 050204 | 文理兼招 | ||
13 | 050205 | 文理兼招 | ||
14 | 070101 | 理工类 | 数学与 | |
15 | 070102 | 理工类 | ||
16 | 071201 | 理工类 | ||
17 | 070302 | 理工类 | ||
18 | 081301 | 理工类 | ||
19 | 081302 | 理工类 | ||
20 | 083001 | 理工类 | 资源加工与 | |
21 | 080401 | 理工类 | ||
22 | 080409T | 理工类 | 粉末冶金研究院 | |
23 | 080404 | 理工类 | 冶金与环境学院 | |
24 | 080202 | 理工类 | 机电工程学院 | |
25 | 080704 | 理工类 | ||
26 | 080714T | 理工类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
27 | 080601 | 理工类 | ||
28 | 080801 | 理工类 | ||
29 | 080301 | 理工类 | ||
30 | 080901 | 理工类 | 计算机学院 | |
31 | 080905 | 理工类 | ||
32 | 080910T | 理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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