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身体状况是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也是高校录取新生要审核的重要环节之一。考生经过高考体检后,体检医院都会给考生一个体检结论,并且把体检结论书面通知考生,以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照《指导意见》的条款来填报自己适合的志愿。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于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损分流量小,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以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
以上是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要求,考生体检结论为“正常”,在填报普通高校志愿时不受限制;考生体检结论为“学校不予录取”,说明考生的身体状况患有某种不能完成学业或影响其他学生的疾病,如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传染性结核、严重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的考生,学校可以不录取;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录取专业”,说明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生理缺陷而影响某些专业完成学业。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对照《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款中的6条规定,如查到限报哪条,那条所规定的专业一定不能填,例如:如果考生体检后被确认是色弱或色盲,那么就要对照“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1条或第2条中所限的专业如
另外,有的高校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及专业要求,也会提出对考生身体的要求,这些要求都会在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上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也应对照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千万不能填自己身体条件不适宜报的专业。往年有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往往只考虑到自己成绩是否达到学校的要求,而很少考虑身体条件与填报专业的密切关系,因此少部分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会落选。我们知道,高考志愿的填报是非常重要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千万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闯红灯”,一定要有的放矢、扬长避短,避开自己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这样,自己所填报的学校和专业被录取的几率就会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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