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有关公告、网站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确认拟报考高校有关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以及部分艺术类招生项目是否属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同时须确认高校有关项目是否认可考生本人所享受的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享受照顾加分考生须在充分了解有关高校报考要求的基础上,慎重填报。如因不了解高校的有关要求而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加分考生志愿填报有关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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