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在少年班教育改革成果基础上,招收2021年少年班“创新试点班”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习成绩优秀、创新潜力突出的高二(含)以下学生。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考生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ustc.edu.cn报名并打印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考生按从前到后的顺序,将填妥的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于规定时间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收到为准)。
邮寄地址如下: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电话:0551-63602553 63602563
邮编:230026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劳、平时成绩、竞赛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登录我校网上缴费系统http://cwjf.ustc.edu.cn/payment/支付报名费用120元整(皖价费[2009]60号)。
4、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高考报名证,并邮寄至考生个人地址,考生凭高考报名证在当地规定时间内办理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手续。
三、考试与录取
1、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6月在当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与当地高考(理工类)科目相同,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考生,在等级考试中必须选考物理科目,其他两科目不作要求,未在等级考试中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一律取消选拔资格;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考生,首选科目须选择物理科目,再选科目不做要求,首选科目没有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一律取消选拔资格。考生高考试卷由所在省份招生部门评阅并向我校提供成绩,考生此次所有的相关成绩仅供我校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选拔使用,若考生未被我校录取,成绩均不进入考生相关记录。
2、高考成绩公布前,考生参加我校选拔测试(初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在所在省份实际参加初试考生中排名前1%(不足1人,按1人计)的,可入围复试。
3、考生获得以下竞赛奖项之一的,初试成绩加10分参与选拔。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考生获得以下竞赛奖项之一的,初试成绩加20分参与选拔。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三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三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三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
考生获得以下竞赛奖项之一的,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推荐,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核准,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并单独考核。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二等奖及以上;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以上获奖奖项须在中国科协公示网址http://gs.cyscc.org/上可查询到方为有效,若考生同时获得多个上述奖项,取加分最高项,不可累计加分。考生须在初试前主动提交有效获奖证明,未提交或提交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加分。
4、我校组织复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及非智力因素测试,通过复试者为少年班“创新试点班”资格生,分A/B两档。
5、资格生录取原则: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分数线下40分且在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录取。
6、考生参加我校选拔测试(初试)的,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
(1)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我校2021年本科一批次投档分数线;
(2)高考成绩(省排名)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我校2020年本科一批次投档分数线对应的排名位次。
由考生本人申请,报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核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四、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2020年9月18日—10月8日
2、接收材料:2020年10月12日(含)前
3、公布初审结果:2020年10月20日(含)前
4、网上缴费:2020年10月24日(含)前
5、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关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ustczsb)及时获取重要通知,并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进度和结果。
2、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由我校单独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无需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作为应届毕业生录取到其他高等院校。其余高考各有关环节,须与普通高考考生一样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少年班“创新试点班”在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办法另行发布。
4、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1年)》执行。
5、如遇不可抗力,我校选拔测试(初试)、复试方案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七、少年班“创新试点班”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行集体决策、集体领导。
八、本招生办法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1年少年班“创新试点班”招生办法(不含上海、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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