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二)高级中等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户口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20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须提供全日制高级中等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全日制高级中等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
6.考生父亲或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三年(截止日期按2020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来宁投资经商备案登记手续,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三年(截止日期按2020年12月31日计算),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
7.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
8.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9.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20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20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
10.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含3年,截止日期按2020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
(二)高级中等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考试或其他国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
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参加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区内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参加区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1.具有宁夏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2.具有宁夏户口的往届生、限报考生、无我区学籍考生和其他特殊情况考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不得拒报。
3.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应、往届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4.各高级中等
(三)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采集。
为加强考场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信息同步进行。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具有宁夏户口的考生提供户口簿;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规定要求年限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缴纳3年以上社会
2.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宁夏户口的考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就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提供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备案登记表;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监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宁夏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
4.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籍已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组织机构及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和
(二)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的安排确定;
(三)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成立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技术指导、班组管理员等岗位,明确各个岗位责任;打印发放考生报名表(草样);组织、指导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监控本报考点考生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信息场所及服务;帮助考生解决信息填报和信息现场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报考点的考生按时上网填报信息和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做好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
六、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负责录入本人基本信息,申报照顾政策项目(含“山区”考生照顾项目和面向贫困
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
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协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终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全区照顾项目并公示。
七、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5日进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时段(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6日至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信息现场确认、采集和缴费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21年1月5日至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审核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21年4月18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扫描,5月20日前体检工作结束。
(一)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高级中等
2.考生填报流程:(1)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2)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保存但没有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三)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及缴费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按照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如因技术原因等无法采集的,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上报考试院备案。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4.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5.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无误后,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6.现场确认无误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只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才表示报名完成,未缴费视作放弃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第(四)条中第7、8、9、10款的考生,还须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同级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组织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1份)。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农村户籍、是否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内容。
(七)考生网上报名
(八)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
(九)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账号和一个操作员账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遗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考点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十)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应在2021年1月底前向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各市、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牵头组织由有关教育考试中心、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在2021年4月18日前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
八、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
九、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艺术统考
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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