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多样化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后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
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包括: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及综合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wsbm.ecust.edu.cn/)报名。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
书面材料包括:(1)打印的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陈述;(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大表复印件(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3)中学出具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证明;(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上述材料经所在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至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建议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初审结果。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
四、综合
凡报考我校外语类保送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
综合
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学校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上海市及我校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入校考试防疫注意事项及《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请报名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录取及政策
我校将依据考生文化
我校将保送生预录取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4日。
2.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1月6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查询初审结果:2021年1月7日。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4.
5.综合
七、监督与实施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老图书馆200室
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九、具有保送资格名单查询
教育部公布具有保送资格名单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
来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