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万平方米(含教学实验基地),建筑面积72.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亿元,馆藏图书372.9万册。设有28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704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 2253人,本科生24251人,专科生51人、来华留学生492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16599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人;共享4名两院院士,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2人,“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层次)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具有长白山学者、省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称号高层次人才百余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 8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13个,涵盖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由12个国家、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为引领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51个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18个省级创新团队。近三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1项。
二、学院及专业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本科专业5个,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美术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中、小学等学校从事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的教研方法,使其具有因地制宜的开展地域性特色师范教育研究的能力,打造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的美术教育人才。
就业方向:在中、小学等学校从事美术教学、教学研究及其他美术专业工作。
2.绘画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绘画与创作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艺术批评、艺术教育、艺术生产及文化宣传、管理等相关单位从事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并能进行独立艺术活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强化具有地域乡土民俗文化与地域自然文化的特色绘画创作研究。
就业方向:在艺术制作、艺术鉴赏、艺术批评、艺术教育、艺术生产及文化宣传、管理等相关单位从事艺术研究、创作、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能在平面设计、广告设计、摄影和数字媒体等方面从事设计、教学和研究的专门人才。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与整合能力的培养,运用互动媒介和美学理论进行设计学习,使学生成为具有从事较高层次创意设计、整体设计策划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和专业教育人才。强化个性化特色数字设计(UI设计:用户与界面交互关系),并深入研究低碳环保设计模式。
就业方向: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管理等单位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扎实掌握环境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实际应用能力,能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环境设计及建筑、城市规划等领域工作以及满足本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强化培养学生具有地域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室内外空间设计思维,并深化多专业共同打造的寒地艺术景观设计研究。
就业方向: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管理等单位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适应当前社会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审美能力与实践能力,具备较高设计理念与工程素质,具备扎实产品设计相关专业知识,能够从事新产品开发与设计、人机工程学研究以及设计管理等高级人才。强化基于地域优势资源的家居产品、特色日用陶瓷、电子信息产品、特色工艺品等教学研究与开发。
就业方向: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管理等单位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位于北华大学东校区。现有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2个本科专业,有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音乐)和艺术硕士等学科授权点。
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音乐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
就业方向:中小学、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各级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的音乐教师。
2.舞蹈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与表演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素质表教合一的舞蹈工作者。
就业方向:中小学、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及各级群众艺术馆、青少年宫的舞蹈教师。
(三)文学院
文学院位于北华大学南校区。现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3个本科专业,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语文教学)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就业方向: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或新媒体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主持、采访撰稿、编辑制作、宣传企划、解说推介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二)考生报名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必须取得吉林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不允许跨高考省份参加校考。
(三)对于我校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高考省份的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对于我校既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且又无专业省统考的省份,使用考生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
四、校考报名、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一)2021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吉林省组织校考。
(二)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校考采用现场考核进行;否则,将统一采取非现场考核方式。校考报名、具体考试地点或采用的网络考试平台、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和考试日程等事项将于2021年1月前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hjyw.com)予以发布,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
(三)校考成绩核定后,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人数及分数线,原则上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该艺术类专业录取人数的4倍。
(四)2021年4月底前,我校将发布校考合格成绩名单。考生可登录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hjyw.com/)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自行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五、招生计划
(一)2021年我校在吉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拟投放15个计划(最终以文、理科合格人数比例确定招生计划,并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华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学费标准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舞蹈学(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以上为2020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1年如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四)舞蹈学专业不招收国际标准舞子科类统考考生。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考试科目(总分400分)
(一)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二)指定稿件播读(满分100分)。
(三)即兴主持(满分100分)。
(四)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00分)。
注:乐器自备。
七、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资格,具体为:组织校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校考合格资格;未组织校考但有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资格,考生联考合格资格不作为专业成绩合格的依据;既未组织校考且又无省统考的省份及专业,考生须取得高考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联考合格资格。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在省统考(或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以上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含经各省考试院承认的加分项。
(四)若各省录取规则与我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八、相关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二)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所属统考类别,详见“阳光高考”平台。
(三)专业录取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北华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 编:132013
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hjyw.com
招生就业处电话:0432-64608596,0432-66468155(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电话: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电话:0432-64608258
文学院电话:0432-64602778
来源:北华大学 北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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