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及陕西省高校设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学校申报、形式审查、专家组进校考察等程序,现将陕西省拟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反映(截止日期以邮戳或传真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附件:陕西省拟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设置类型 | 学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学生规模(人) | 基础条件 | 专任教师 | |||||
校园面积(亩) | 建筑面积(万㎡) | 仪器设备值(万元) | 纸质图书册数(万册) | 总数 | 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 | 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数 | ||||
学院更名大学 | 西京大学 | 西京学院 | 13815 | 1293.68 | 56 | 22400 | 194 | 1037 | 475 | 960 |
新设高职 |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 陕西中北 专修学院 | 2501 | 225.16 | 6.30 | 1010 | 8 | 143 | 6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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