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省考试院关于疫情防控下的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我校在江西省、山东省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如下:
一、报考我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的江西省考生,须参加江西省音乐类全省统考,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
二、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山东省考生,须参加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音乐类全省联考,联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各专业方向招考要求如下: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主项或副项须为声乐。
2、音乐学(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主项或副项须为声乐,且器乐种类必须为钢琴。
3、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主项须为声乐,副项不限。
4、音乐表演(器乐表演钢琴、管弦):主项须为器乐,器乐种类须为钢琴、管弦(只招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长笛)。
三、录取办法: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投档规则排序录取,且身高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标准:
1、音乐教育、器乐表演方向:男生1.65米(含)以上,女生1.55米(含)以上;
2、声乐表演、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方向: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58米(含)以上;
3、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以上,女生1.60米(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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