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2.学校代码:10445;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5.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6.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二、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招收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共计36人,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专业发展的需要设定。
2.学费标准: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最新标准执行。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所列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注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
2.注册: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3.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10日12:00。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4.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拟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将《报名申请表》于3月11日12:00前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31-86180805)。我校收到《报名申请表》后,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安排
1.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生务必于2021年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文化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17日、18日参加文化考试;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于5月17日12:00前提交系统。
3.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时间 上午 下午
09:00—10:30 14:00—15:30
4月17日 语文 数学
4月18日 政治 英语
(二)专项测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实施;
2.专项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前往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2.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再录取二志愿。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考生若已报名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其他
1.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2.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将对录取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2(招生办公室);0531-86182581(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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