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全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等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学校报请省政府向教育部申报;同意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设置报请省政府审批。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推荐阅读
安徽考生兼报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分类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