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和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作用, 2021年强基计划安排
▌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无军籍本科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且计划单列。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和办法
●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确认
●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订诚信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所有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
学校考核
● 6月底7月初(不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期间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
▌ 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思想品德单项得分不足18分的考生,校考不合格,取消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实施盲评。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
▌ 体质
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统一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 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01 本科阶段。强基班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退出,回到普通班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降/留条件者。第三学年初学生可选择研究方向,鼓励选修该方向研究生课程,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第三学年末取得直博资格的学生,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参与重大
02 硕博阶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因故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时间不超过0.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因故无法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批准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
● 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01 课程衔接:从第三学年开始,按“一人一案”原则由导师指导学生设计其本硕博一体化课程修读方案,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承认其学分。
02 课题衔接:本科第一学年初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
03 本硕博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成绩突出者,可通过“申请-考核”等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 激励机制
01 实施学分制,个性化培养。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学分制,兴趣引领,由学术导师针对学生特点及兴趣爱好,按“一人一案”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激励学生提前完成课程。学分构成满足毕业条件,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攻读硕博。
02 单独开班,小班教学。构建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以及特色课程组成的课程新体系。汇聚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构建“教、学、管、创”四位一体教育教学模式。由国家/军队名师引领的高水平
03 学业导师全程指导。每名学生配备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
04 开放办学,联合育人。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和名师来校授课、研讨,参与学生教学与指导工作。以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
05 科教合作,协同创新。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
06 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其他说明
01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考生就读中学在省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提供经中学
02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03 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04 选拔
05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06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01 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
02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03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邮编:410073
强基计划咨询电话:
湖南省考生咨询吴老师(13975119858);
山东省考生咨询王老师(13786198466);
河南省考生咨询钱老师(13975186320);
辽宁省考生咨询刘老师(13973118440);
四川省考生咨询侯老师(13357224946);
江西省考生咨询余老师(15111053730);
贵州省考生咨询唐老师(18073156674);
电子邮箱:zsb@nudt.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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