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
一丨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丨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或科类)要求
招生专业:
其中
(二)“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办学任务及专业特点,
三丨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1年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学信网阳光高考“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考生须于2021年6月10-20日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再进行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21年6月26日,学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院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条件下,依次按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四)高校考核
学校将于2021年7月1-2日对入围考生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
特别提示: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 笔试和面试方案
(1)
笔试为“
(2)
笔试为“
2.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评价纳入面试环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综合评审。
3. 体质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
4.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校考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分数优先。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校考成绩、高考成绩、文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比较此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2021年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丨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顶层设计,优化完善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制定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一)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文史哲打通培养,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培养和订单式方案。同时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互动式、混合式、信息化的研究型教学改革,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学习积极性。坚持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实行问题导向教学方法(PBL),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培养。
(二)优化完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式
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
(三)完善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
学校加强完善“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政策保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增厚专业基础教育,强化思政育人教育,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本科阶段和硕博阶段的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四)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学校大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为入选“强基计划”每一位学生开展创新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对在创新教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为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五)实施创新科教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历史档案馆和历史博物馆、国家前沿科学中心、国家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的交流合作,鼓励吸纳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完善结合重大
五丨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若阶段考核需分流时可转入同专业普通班。
(四)选拔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丨监督保障机制
(一)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
七丨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招生咨询电话:010-68932902
历史文
传真:010-68933922
电子邮箱:muc3922@126.com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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