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考生: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其他省份科类要求 | |
3+1+2模式 | 3+3模式 | |||
专业 组1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 | 理科 | |
专业 组2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 | 物理 | 理科 |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 |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
第一类考生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所有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第二类考生报考专业不受分省专业计划限制,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最多填报组内所有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组内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按以下办法确定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1.第一类考生
按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分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5倍,以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确定各省份各专业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各专业组入围标准。同时,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及以上(其中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比例折算)。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其他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80分及以上(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数学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2.第二类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录取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学校考核。此类考生入围数量不受分省分专业计划限制,不占用各省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我校将按照要求公示此类入围考生的所获奖项及入围标准。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对具备入围资格且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1. 体育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
2. 笔试:
3. 面试:由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进行面试。考生的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评审纳入面试考核环节。
未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强基计划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计算
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85%,学校考核成绩15%折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150。
2. 确定第一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额满为止。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时必须符合调剂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高考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当拟录取考生数少于分省分专业计划数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3. 确定第二类考生拟录取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相同专业组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者,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和竞赛成绩。若该省份无相同专业组录取的第一类考生,则综合成绩需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录取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我校将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一)基本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将采用本-研衔接的培养模式。全部学生进入新生院专门的学堂进行为期两年的数学、物理、
整个培养过程依托学校重大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1. 在前三年,每学年末开展综合评估,综合评估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由综合评估小组做出评价,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可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学习。
2. 在研究生阶段,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分流,相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
(三) 其他激励机制
1. 学校将专门为强基计划学生制定奖助政策;
2. 所有顺利毕业的强基计划学生将获得
3. 学生在学期间,在出境交流和交换、参加CSC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七)如强基计划名额有空缺,空缺名额进行校内二次选拔。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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