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2021年自治区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实施区域
原国家贫困县、原自治区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场以及自治区和兵团所属以农牧业为主的县(含县级市)。
二、报考条件
1.符合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2021年,全国共95所高校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有意向的考生需根据有关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单独报考。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各校官网及时查阅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报考。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完成报名申请。
5月20日前,自治区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上旬,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后至出分前,部分试点高校组织考核。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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