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精神,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确定)。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专业 | 备注 |
物理 | 不限 | 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 |
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 |||
与 | |||
与 | |||
与 | |||
师范类 | |||
师范类 | |||
师范类 | |||
物理 | 地理或 | 与 | |
与 | |||
与 | |||
与 | |||
师范类 | |||
历史 | 不限 | 师范类 | |
师范类 | |||
备注:
1.
2.
3.与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 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编号 | 比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江苏赛区) | 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
2 | 江苏省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 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
3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 中国数学会 |
4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 中国 |
5 | 中国 | 中国 |
6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 中国计算机学会 |
7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
8 |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 中国科协 |
9 | 全国青少年 |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
10 | 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 |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
11 |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 |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中国 |
12 | 世界机器人大赛 | 中国电子学会 |
13 | 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青少年物联网创新创客大赛 |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
14 |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 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 |
15 |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 中国航空学会 |
16 | 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 | 中国科协 |
17 |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 中国宋庆龄 |
18 | 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 | 中国 |
19 | “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 | 中国地 |
20 |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 |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
21 | 第三十一届“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 | 《数理天地》杂志社 |
22 | 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竞赛 | 中国地震学会、中国 |
23 | 中小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 |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24 |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 |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
25 | 青少年网络 | 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26 | 江苏省青少年普及机器人大赛 |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编号 | 比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全国青少年 | 中国 |
2 |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 |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
3 | “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 | |
4 |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 中国当代 |
5 | 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 | 中国日报社 |
6 | 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 |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
7 | 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 | 中国老教授协会 |
8 | 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 | 中国当代 |
9 |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 中国写作学会 |
10 | 全国中学生 |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
11 | 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 | 省教育报刊总社 |
12 | “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 省 |
2.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类前列。
排名要求: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的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
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40%(含);
(2)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
(3)来自其它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含)。
4.创新技能类: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4月27日起至5月10日(5月1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2和4的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满足条件3的上传经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盖章的高中阶段符合报名条件所在学期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的汇总表原件扫描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4)自荐报告。自荐报告800字左右。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学业与职业规划等。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自荐报告”;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3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 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4. 优录政策
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同时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项 目 | 权重 | 说 明 |
高考成绩 | 70% | 根据高考投档成绩折算分(折算成100分)乘以70%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折算成绩 | 5% | 根据考生最终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折算原则: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10门科目中每获得一门合格得10分,全部合格得100分。折算成绩乘以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注: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
高校考核成绩 | 25% | 根据高校考核成绩乘以2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
3.当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
3.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623692860
十、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5-58731002
十一、其它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2.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3.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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