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委省共建医科大学(
(三)近三年上述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四)国家大学
(五)学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包括
二、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位类型
招生计划
100401K
预防医学 2
理工
医学 20
101003
医学 影像技术2
理工
理学 20
三、申请、资格审核与考核录取
(一)下载填写申请表
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可以登录
(二)寄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将填写后的申请表打印,连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如申请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请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准许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大学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安排和要求,报名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网站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1日-30日。
注:请学生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时间要求进行报名、寄交材料,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名、寄交材料者,无法参加后续面试考核。
(三)资格审核
1.请申请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发送电子邮件并寄交纸质材料,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对申请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学校考核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电子邮件向入围学校考核的申请者回函,未收到回函者请电话核实咨询;
2.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1:2的比例要求时,学校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国家大学
(四)考核与录取
1.第二学士学位考核工作将采用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按照面试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直至额满为止,如遇申请者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大学
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于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见《
(二)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
(三)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教育部规定的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校就读期间的各项权利。
五、毕业、学位授予与毕业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二)住宿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住宿费标准与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相同,住宿费1200元/年;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1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注: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1年最新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单位:
邮政编码:110122
咨询电话:024-31939069
传真电话:024-31939066
学校网址:https://www.cmu.edu.cn/
电子邮箱:bkzsb@cmu.edu.cn
八、附则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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