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1〕11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军队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除应具备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所规定的报名资格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21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四)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简称体检)等,结论均为合格。
二、组织政治考核(6月18日至28日)
(一)凡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中第一至三条,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均须在6月18日至28日,凭本人《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在旗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有关规定由本人填写《献身国防志愿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和接受政治考核。逾期未完成政治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和体检。
(二)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精神执行,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政治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政治考核表》的考核内容由人武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不得由考生或考生家长填写。
(三)政治考核工作由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报考所在地旗县(市、区)人武部负责会同当地招生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结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的文身图案和内容由人武部按征兵政审条件把关。人武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协调配合。
(四)在政治考核工作中,军分区(警备区)和旗县(市、区)人武部要严密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严格执行政治考核条件,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政治考核期间的节假日正常上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严禁拖沓推诿和设立收费项目。
(五)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汇总后盖章于6月29日前统一报军区战备建设局,《献身国防志愿书》、《政治考核表》、《疫情防控承诺书》由考生参加面试时直接交军区招生工作人员。
三、填报意向(6月26日)
(一)凡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中第一至三条,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均须于6月26日登录《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上的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军队院校意向。截止6月26日,已经完成政治考核并合格或未完成政治考核的考生均须填报。
(二)2021年在我区招生的军队院校共20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陆军工程大学、陆军步兵学院、陆军装甲兵学院、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陆军边海防学院、陆军军事交通学院、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工程大学、空军预警学院、空军军医大学、火箭军工程大学、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以上院校学历均为本科。
四、确定接受面试、体检考生名单(6月26日)
(一)6月26日考生填报军队院校意向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区分文理科、男女生等情况提供填报军队院校意向考生名单,军区招生办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3至5倍比例确定入围分数线,确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参加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即入围考生),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入围分数线,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在“普通高考”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通过“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意向填报阅档情况公示”查询本人是否可参加面试、体检。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以便联系。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面试(6月29日至7月3日)
(一)面试工作由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按照考生性别及报考所在地区分时间段进行,每天计划安排200人左右。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男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29日,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的男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30日,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的男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乌海市的男考生和全部女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2日,特殊情况考生(因体温超过37.3℃,未能参加6月29日至7月2日面试,经核酸检查合格的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3日。
(二)政治考核合格的入围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内蒙古军区招待所(简称军招,位于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3号)接受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献身国防志愿书》、《政治考核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凡未携带上述材料者,均不安排面试。
(三)考生在进入面试等待区域前,需出示《疫情防控承诺书》,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扫码,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前15日以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史,出现过发热、咳嗽等症状,健康扫码非绿色,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面试当日体温超过37.3℃的考生,由现场疾控人员负责诊断,当场确定合格的可参加当日面试;需做核酸检测进一步确定的,费用由考生自理,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于7月3日参加面试。
(四)面试通常采用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五)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1.报考动机不端正。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军校和部队严格训练、管理的思想准备;
2.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3.形象气质差。五官有明显缺陷,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适合从事军人职业;
4.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维不连贯;
5.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6.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要求的。
(六)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填写面试结论,并由本组全体成员签字,面试结果当面告知考生本人,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面试期间军区招生办设立监督复议组,由院校面试组、军区招生办各1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有异议的面试结论进行复议。
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安排参加体检。
六、组织体检,公示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6月30日至7月4日)
(一)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 号)执行。
(二)体检工作由内蒙古军区招生办组织,解放军第九六九医院具体实施。军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保证体检质量,杜绝身体条件不合格考生考入军队院校。
(三)体检在考生面试的次日早晨6:00开始,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做过屈光不正手术的考生还须携带诊断证明、手术记录、复诊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加盖手术医院公章),保持空腹,到解放军第九六九医院(原二五三医院,位于呼和浩特市爱民街57号)指定地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参加体检。现场由军区招生工作人员随机编组,然后由导检员统一带队进行各项检查。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女考生的体检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2日,届时请按有关要求按时参加。
(四)体检期间当主检医生询问本人既往病史时,应如实回答,不得隐瞒。凡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入校复查退学等后续问题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工作实施主检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九六九医院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选派责任心强、当年无近亲属考生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无误。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检人员挂牌服务,体检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现场公示。
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报考相应专业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体检要求。
(六)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由军区招生办于考生体检次日在军区招待所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现场提出复议申请,或于体检后24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督复议小组提出申请。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安排复议,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其他体检项目可安排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请复议超过期限者,将不予受理。
七、填报具体院校志愿、组织录取(7月7日至10日)
(一)7月6日前,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由军区招生办一次性全部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同时,军区招生办将军检合格考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扫描上传至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供有关招生院校录取时查阅审核。
(二)7月7日,网上填报过军队院校意向且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第一次填报具体院校及专业志愿。
(三)7月8日至1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文理科和体检类别,依据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向院校投档并实施录取工作。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当年度转业复员和退休),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上述三类人员的证明材料(证书和上级文件或家长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和考生家长所在师以上单位证明,由考生如实提供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否则后果自负。
(四)录取期间,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面向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再次公开征集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实施投档和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发至考生本人。
(五)录取期间,招生计划的调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军队院校不得在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的计划之外面向社会招生。
(六)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高中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装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院校。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材料,由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邮寄相关院校。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军区招生办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工作流程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对有关招生计划、投档情况、录取结果等通过网络进行公布,切实增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透明度。
(二)负责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有关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今年我区首次将政治考核提前到填报意向之前,旨在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军校的考生更多时间办理政治考核,各军分区(警备区)和旗县(市、区)人武部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搞好服务,确保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军校的考生均能参加政治考核。
(三)军区纪检部门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面试、体检期间视情组织家长代表进入现场监督检查。军区保障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针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环节,科学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致做好人员排查、场地设置、卫生消毒等工作。
(四)为确保军队院校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届时军区招生办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设立举报电话,军区招生办:0471-6580441、6580443,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471-3261904。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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