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我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由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学兼优,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一)学科竞赛类
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
(二)科技创新类
在全国或省级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或具有发明专利或在正式刊物发表过科技创新题材论文者。
(三)学科特长类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科表现突出,对我校自主招生某一专业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志在相关领域发展,并具备鲜明的相关学科特长和一定的创新潜质者。本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详尽的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且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仅可选择其中一类报名。
(一)
(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网上报名流程见“试点高校自主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8:00-3月22日23:00
(三)材料寄送
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3月30日前(以到校邮戳时间为准)打印并邮寄报名表等相关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齐全或者逾期未到者,取消初审资格。
2.邮寄材料请按如下顺序
3.确需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推荐的,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信模板务必从“试点高校自主报名系统”下载,并由推荐单位(法人代表)或个人亲笔签名。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直接邮寄到我校。注意不得交由考生本人随报名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4.建议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并在信封上备注“自主招生材料”字样。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请考生于2015年4月30日后在教育部高考信息平台网上查询材料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将在该网上进行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方能正式取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我校不发书面通知。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三)考核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内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学习潜能;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对社会、科技发展动态的关注;对中国文化常识认识与理解的广度与深度等)
(四)资格认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入选资格考生(包括待录取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均需参加2015年高考。入选资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
2.专业:申请
(二)录取优惠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
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
2.
(三)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录取及录取专业,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中进行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2901022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 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 - mail:hfutzb@hfut.edu.cn
九、本办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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