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志愿从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获悉,江苏省从2015年起,在原省属11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启动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参加试点高校为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发布了这11所省属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各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人数规模有所控制,大多数学校计划在2015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其中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3%。4月1日至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将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将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将同步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6月27日至29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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