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4月1号启动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出台的“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通知”中说,11所高校的相关报名工作启动,高考后,考生到报名学校参加相关测试。
报名启动,15日截止
优志愿从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获悉,起至15日,符合江苏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将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将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6月27日至29日填志愿,只能填一所学校
省属11所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在6月27日至29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今年,江苏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提前批投档退档,不影响后续录取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高校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二省控线上的入选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未被录取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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