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2015〕20号文件要求,我县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学籍管理部门及学校对所有申报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提供的户籍、学籍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沙县2015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5月15日—5月20日。举报电话:0598-585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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