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认可安徽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美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安徽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政策
认可各安徽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安徽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
三、书法学(师范)专业录取政策
书法学专业实行专业校考。在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