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格审查转学条件资格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意见》强调重点治理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坚持从严治教、疏堵结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以省级为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统一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和
《意见》对深化高校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治理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严格转学条件资格、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等环节,严肃查处转学过程中降低标准、违反程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强对自主招生以及艺术类、
《意见》要求,要继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治理,坚持并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各城市所有县(市、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方案,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大力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所有中小学生的招生入学、转学、退学等工作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如实反映,做到人籍一致,实现学籍管理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各地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全面完成对中小学各学段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工作,实现“一科一辅”政策全面落地。规范普通高中涉外办学及收费行为。
《意见》要求各地各学校和广大
《意见》提出高校学费标准调整要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不能因学费标准调整而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各地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
《意见》还要求以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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