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是考生对报考高校及专业意愿的书面表达形式,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了解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以及有关高校的录取规则,牢记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的填报及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自己的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志向和体检结论等,结合本人家庭的经济情况,慎重填报。本须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高校招生章程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必备参考。
一、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形式及时间安排
1.高校录取分七个批次依次进行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共包括六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
第四类: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等;
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六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上述第一到第四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2.考生志愿填报形式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应届生由所在中学组织;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报名地招办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填写志愿表,并根据志愿表,将自己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准确地录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确保本人所要填报的志愿与所录入的志愿信息一致。
3.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考生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①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于6月27日至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7月4日前确认;②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2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7月4日前确认;③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7日至28日填报,6月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30日,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7月31日前确认。
4.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安排
面向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录取在8月17日至23日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注册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提交申请,并须按时确认。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3〕16号)规定执行。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1、2012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拟报考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均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与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相同,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拟报考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高职提前单招、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三、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要求
1.凡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必须经过招飞全面检测、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
2.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三类招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考生可以兼报,且须填满此三类计划中的A至C 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所有志愿无效。
3.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类至第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在第一至第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院校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例: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军事类院校计划,征求平行志愿可以改报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4.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16号)规定,我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今年继续开展定向培养直招海军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招生对象为男生。前2.5学年的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直接办理入伍手续。定向培养士官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自理。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在军事等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志愿表上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 栏填报相应专业即可,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之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四、文科类、理科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