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5 年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说明
一、征集志愿的院校范围。
本批次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其中,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既有国家专项计划又有地方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批的专业计划备注中标明“地方专项计划”的为地方专项计划,未标明的为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应注意区别。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填报条件不变。
在首轮志愿填报和第一次征集志愿时,已通过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本次可不用再进行资格复查,直接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除此之外,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后,于7月16日12:00前,携带本人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查,逾期不再受理。投档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会对照具备填报资格考生名单,将符合条件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对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最多可降至我区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据了解,目前尚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中,已有华中农业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校在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进行了降分投档,以上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视生源情况和学校意愿,还有可能再次降分投档。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5年 7 月 16 日9:00 。
本次征集为该批次2015年最后一次征集,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
七、本次征集志愿与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结束后,先进行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再进行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5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九、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gxeea.cn )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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