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志愿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是专为高考学生解决“高考成绩分析、大学专业代码查询、模拟志愿填报、大学排名等”问题的优秀分析系统,同时可以为高考提供专业参考。
各市、县(区)教育局、自考委,各主考学校及有关试点学校,试卷印制单位:
为认真总结和汲取“6﹒7”高考替考事件的教训,推动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自学考试规范管理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考试的工作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在确
二、进一步加强对自学考试各环节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落实
2013年以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就规范我省自学考试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在报名、制卷、组考、网上评卷、网络学习、实践考核、课程抵免、转考、毕业生资格审核等环节进行了强化管理。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省自考委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规范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落实。
(一)严格报名管理
省自考委、省教育考试院近三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助学行为等有关事项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招生管理维护自学考试信誉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我省自学考试各类高校集体报名点代码的通知》等政策规定,这些政策规定强化了对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管理。现进一步要求如下:社会报名点(县(区)招考办)不得接纳任何教育机构、教育集团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名,也不允许其他考生代报名;23周岁以上外省籍身份证的新生,一律到社会报名点由考生本人持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进行现场报名,不能代报名;中职、中专、中技学校报名点只能接收本校在校在籍的学生并且只能报考专科层次;各类高校集体报名点只能允许本校在籍在校学生集体报名,不得将社会报名点报考的任何省籍和任何年龄段的考生或者其它高校报名点报考的考生纳入本校集体报名点报考;凡在社会报名点报考的考生不准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综合改革试点和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教育相衔接的考试。凡违反以上报名规定,一经查实,省教育考试院将取消违规高校的主考学校资格、集体报名资格和设考点资格。
(二)严格试卷校对、监印、印制、包装、分发的监管
试卷安全保密是国
(三)严格试卷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
历年来,各设区市招考办对自学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都严格执行了四部局发布的《国
(四)严格考点设置
为规范考点设置,加强考场管理,近年,教育部、省自考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我省自学考试考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高校考点学校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各考点高校必须按时保质按要求完成标准化考场建设,从2015年10月自学考试起,已建成的要全部投入使用,2016年,所有考生要全部进入标准化考场考试;同一所学校(校区)只准设立一个考点,考点不得私自设立分考点或在备案考点地址外组织考试;报考人数达不到500人以上的高校,由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按地段合并、划片设点;2016年起,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没有建成国
(五)严格考场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管理
加大对考点、考场的规范化管理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考风考纪。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主考学校要加强对自学考试考务规定及国
凡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试点学校、助学单位中的设考点高校,若发生大面积舞弊现象,以及监考
(六)严格网上阅卷监管
阅卷高校、网络技术服务公司要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网上评卷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要认真制定评卷方案,对阅卷的试卷安防、评卷
(七)严格实践环节考核管理
为规范实践考核课程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先后下发了《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实践考核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要求设区市招考办参加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含本科毕业答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省自学考试学习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大纲》等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规定程序和监管机制,提出如下要求:试点学校只能上报本校集体报名代码的考生实践考核成绩;当次报考的新生不能当次参加实践课程的考核;国家统一考试理论课程未通过的考生不能上报实践考核成绩;每位考生一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