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第1、2、3款所述条件,在江西省报名参加高考,须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5年9月)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可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定居地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四)报考“三校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下同)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一年制中职生)。应届“三校生”既可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也可报考全国统一招生,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不得报考我省“三校生”对口招生。
(五)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实施区域内的县(区)报考才能认定相关资格。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江西省借考的申请。
二、报名时间
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8时至20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方式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包括参加保送,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少年班,高职单招,残障考生单招,中职学校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等特殊形式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类别
根据我省普通高考分类考试要求,2016年考生报名分为: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类、理工类两大科类,每个科类再分为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三类。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如果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为“三校生文理”类,报考“三校生”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三校生文理”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类。“三校生”对口招生院校包括本科、高职两个录取批次。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申请:本省户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区)(原则上按行政区域,行政区域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执行)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考生申请报名时必须交验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材料(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有关证明)等相关材料(附复印件,复印件将作为考生纸质档案)。
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执行。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申请报名时须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截至2015年9月,由就读学校开具)和学籍证明(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以及考生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同本的户口簿(如不同本,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否则不予报名。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业(肄业)满三年(截至2016年9月)以上且不属于不得报名的“五类”人员,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二)信息采集:各报名点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连接身份证阅读器、摄像头)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同时通过摄像头在全省统一制作的背景布前现场拍照(与身份证照片一同作为考生准考证的证照)。对中学在校生进行信息采集时班主任须到场签字确认,对考生身份的真实性负责。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的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采集、汇总、上报,报名表上不填。
(三)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现场信息采集(机读二代身份证和现场拍照)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
(四)网上报名: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考试规则》和《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确认)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高考报名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凡不按规范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甚至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网报信息进行更改,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招考办书面申请更改。
(五)校验信息:11月21日前,各报名点审核、校验考生信息。11月22-23日,各县(区)招考办审核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六)报名缴费: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须按规定到报名点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点(中学或县区招考办)通过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六家银行任选一家]统一上缴,如代扣账户变更,须在报名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单报本科180元,单报高职(专科)150元,本科兼报高职(专科)240元;体检费60元。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同时要交纳专业考试费180元。
根据教育部建设标准化考场的要求,全省实行统一考试文具,由县(区)招考办集中代为购置,考生文具费统一交报名点。
凡在2015年11月25日17时之前未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七)信息确认:2015年11月26日-12月5日,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组织安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登记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高考报名登记表》统一上交至县(区)招考办,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省、市、县(区)教育部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对报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