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水平考试
2016年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等第达到合格(C或C以上)量化为2分,量化满分为22分。
往届生的会考各科目成绩按相关规定视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每个科目达到合格量化为2分。会考不合格、未参加会考或有未参加考试科目的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三校生及社会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则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直接记入高考总分。报名时,考生应准确填写“考籍号(会考号)”。
2。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2012年高考新课改相关要求,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将继续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1)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籍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2010年1月第1版)中的“学生自我毕业评价”(46 页)、“班主任毕业评价”(47页)、“家长毕业评价”(48页)、“身体成长评价表”(49-50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登记表”(51页)、“学分 登记表”(52页)、“基本素质评价表”(53-54页)、“个性发展评价表”(55页)组成,系统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于录取前依据学 籍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数据,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电子档案。
(2)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考生当年电子档案中的“自我鉴定”、“高中体育成绩”、“高一、二年级体 检信息”、“学校鉴定”等四项信息组成。其中,“自我鉴定”即考生“自我评价”,“学校鉴定”即考生“毕业学校评价”。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最 后一次参加高考的“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系统将依据“往届年度”、“往届考号”于录取前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3)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要在报名时填写“自我评价”。同时,出具家长评价书面材料以及毕业学校 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考生评语书面材料,由确认点录入。考生“自我评价”及所录入的相关书面材料,组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系统于录取 前自动生成电子档案。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不用填写“往届年度”、“往届考号”。
考生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等关键信息务必要准确输入,输入错误会导致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关键信息无法正常提取。
[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一、登录报名工作网站
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以下简称”招考频道”)的”进入工作网”链接(如下图),即可打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登录页面。
二、信息安全
1。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是考生登录网报系统的唯一凭据,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因密码泄漏造成信息被篡改,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如遗忘密码,考生须立即到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获取新密码,并尽快登录工作网修改密码。
2。妥善管理好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查询密码,以便享受“招考频道”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录取查询等服务和参加“工作网”的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
三、数据责任
”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密码”、”问卷调查”由考生本人录入,并承担因数据错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别要注意和新课改密切相关的”考生基本信息”中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和”9月听力考号”等信息项。
四、确认点的选择
1、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应届考生,选择毕业学校作为确认点。
2、本地户口外地就读的应、往届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直属点为确认点。
3、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选择县(市、区)指定的确认点为确认点,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
更具体的规定,考生应按照当地州(市)、县(市、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五、重点信息项数据说明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因考生疏忽或弄虚作假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在免费注册录入姓名时要注意:
(1)姓名必须以身份证为准;
(2)姓名之间不允许有空格;
(3)姓名中确有不能输入的生僻汉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并及时报告确认点(学校),再逐级上报至省招考院,并于确认时在报名确认表上考生姓名旁将该字楷写备注;
2、考生要特别注意以下信息项准确可靠:
(1)科类或类别: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大类报考,不区分艺术、体育类,普高考生在”科类或类别”栏只选择”文史”或”理工”;”三校生”根据专业情况选择相应类别。
(2)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需报考艺术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并根据本人报考的专业情况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统考”和“是否参加艺术专业非统考”两栏选填相应项目。
(3)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需报考体育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同时在“体育专项”栏下拉列表内选择报考专项。
(4)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
根据我省2010年高考外语口语、听力考试改革方案,口语、听力均须参加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口语、听力考试,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机考口语、听力 考试。每届高考考生口语、听力有二次考试机会,分别为上年9月份、当年3月份,由考生自行决定参加的时间和次数,但最终以最高成绩作为高考口语、听力成 绩。(详见《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改革方案》)。
报考外语院校、专业及报考科技外语或需要加试外语口试专业的普高考生、“三校生”,均须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报考无外语口语要求的院校、专业,也可以报名参加外语口试。
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由考生在“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一栏表明态度。
(5)9月英语口语听力考号:
已参加2015年9月英语口语听力考试的考生,须在此栏准确填写当次考试的考号,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还需参加2016年3月的英语口语、听力考试。
9月英语听力考号关系到能否正确调取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成绩,务必正确填写,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成绩调取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联系电话:由于联系电话是投档、录取等过程中与考生联系的唯一联系方式,考生必须填写保证随时畅通、能第一时间联系上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必须加区号。
(7)邮编、邮寄地址、收件人:此三项信息是录取院校邮寄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的依据,如果填错信息将会导致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晚投。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其中邮寄地址必须标明到“××省××州(市)××县(市、区)”,并写明详细收件地址。
(8)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农转城应、农转城往):考生必须按照户口册内容并依据高中阶段学历毕业年份如实填写,不 得弄虚作假。某些院校、专业只录取应届考生,部分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只录取农村户籍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复核考生基本情况。
(9)“往届年度”和“往届考号”:指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当年高考年份和准考证号,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 才需要录入这两项信息。往届生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