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新《目录》与现行《目录》相比,主要有体系结构、专业划分、专业设置等3方面变化。
变化1 体系结构
现行《目录》结构为“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新《目录》调整为“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方向举例—主要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中职专业举例—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新增了“专业方向举例”、“主要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中职专业举例”、“接续本科专业举例”等4项内容,明确了专业与专业方向、对应职业类别、衔接专业的关系。
变化2 专业划分
1、专业大类数量维持原来的19个不变,排序和划分有所调整。
如现行《目录》中“生化与药品大类”、“轻纺食品大类”调整为“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合并为“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合并为“公安与司法大类”。
2、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增加到99个。
增加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行业大类有所增加。如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设置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类,因此在《目录》的“交通运输大类”中增设了“邮政类”。
二是适应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如对应粮食、食品安全、健康服务业发展,增设了“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食品药品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等。
三是本科专业类有所调整。2012年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了部分专业类,如“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目录》对应增设了“物流类”、“电子商务类”。
变化3 专业设置
专业总数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8个,同时还首次列举了746个专业方向。详情如下:
保留的专业
1、保留的专业主要是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趋势,相对应的职业成熟稳定,专业布点较广、就业面向明确、名称科学合理的专业。如种子生产与经营、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国际商务等。
更名的专业
2、更名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名称不够科学规范、不能完全体现专业内涵,或需根据相对应的产业转型升级与技术进步而调整的专业。如将“设施农业技术”更名为“设施农业与装备”;将“粉末冶金技术”更名为“金属精密成型技术”;将“印刷图文信息处理”更名为“数字图文信息技术”;将“新型纺织机电技术”更名为“纺织机电技术”等。
合并的专业
3、合并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内涵相近、核心课程基本相同,或专业口径太窄的专业。如将“园艺技术”、“都市园艺”、“设施园艺工程”、“商品花卉”等合并为“园艺技术”;将“工程造价”、“国际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等合并为“工程造价”;将“钟表设计”、“眼镜设计”、“灯具设计与工艺”等合并为“产品艺术设计”。
取消的专业
4、取消的专业主要是相对应的产业为淘汰类、限制类的产业,且专业布点较少(连续三年没有布点)、招生规模过小,或不符合高职教育培养定位的专业。如森林采运工程、中西医结合、杂技表演、教育管理、幼儿园管理、劳教管理等。
新增的专业
5、新增的专业主要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交叉、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需要的专业。如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工程技术、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互联网金融等专业。为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新增了“民族文化”专业类,新增了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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