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甘肃省省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规定,2016年我省确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为:
三类院校可组织校考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院校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有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三本院校)及高职(专科)院校
省内设置四个考点
我省确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为:
2016年省外艺术类校考时间从1月16日开始,2月底前完成,开始时间比往年提前了1天,结束时间比2015年规定的提早了一个月。2015年文件要求是3月底前完成,实际上,每年参加校考的省外院校在2月27日之前就基本完成了校考,因此考生和家长也不必担心时间紧张。
合格证发放比为4:1
为防止部分院校滥发校考合格证的行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校考成绩合格标准应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接收。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6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网址:http://www.gs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