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起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实验师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受聘高级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专职从事实验(实训实践)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参加相关的业务进修与培训,职称外语、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